BUD專項基金

BUD Fund

(以 1:1 的配對)

▸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至港幣600萬元

▸資助地域範圍涵蓋中國內地外,包括東南亞國家聯盟十國、澳洲、奧地利、比利時-盧森堡經濟聯盟、 加拿大、智利、丹麥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(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芬蘭、法國、格魯吉亞、德國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韓國、澳門、墨西哥、荷蘭、新西蘭、瑞典和英國。**(2022年6月27日)涵蓋科威特及阿拉伯聯合酋長國。

BUD Fund—資助範疇

「內地計劃」和「自貿協定計劃」的資助範疇包括:

1. 品牌發展 – 品牌發展策略與計劃制訂、品牌定位及形象設計及市場調研、品牌推廣

2. 升級轉型 – 新產品設計、新技術引進、管理體系提升、生產自動化等

3. 營銷拓展 – 銷市場研究、內銷策略與計劃制訂、內銷渠道建立、產品/ 服務推廣等

申請資格
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企業

適用範圍

購買新機械/模具

品牌設計 /專利和商標註冊

電子商貿平台/網頁

廣告推廣

聘用新員工

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